为保障本单位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的安全使用,特制定本规程。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管理人员、操作人员在管理、操作固定式简易升降机(以下简称升降机)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。
1.升降机安全管理、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,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。操作人员应熟悉升降机的基本构造、性能参数;掌握操作方法和安全装置的功能。
2.每日投入运行前,应由安全管理或操作人员开启钥匙,并进行空载试运行,认真检查各主要部件及安全装置是否完好,在确认设备运行无异常情况后,方能正式运行。
3.应确认层门可靠关闭后方可启动升降机,不得以层门或轿门的启闭作为升降机运行和停止的开关。
4.装卸货物时,必须先按下相应层站的停止开关,并确认停层保护装置已处于保护位置后,方可装卸货物,并尽可能减少进入吊笼内的时间。
5.货物装卸应轻放轻移,尽可能的减少冲击,有车辆进入吊笼时,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撞击吊笼壁和门。
6.吊笼内的货物应放置稳妥,防止运行时发生移动。运送重量大的货物时,应将货物放置在吊笼的中间位置,防止吊笼倾斜。
7.应严格控制装载货物的重量,严禁超载运行。不得通过开启安全窗来搬运长件货物。
8.在等候装载货物时,人员不得站在吊笼门与层门之间,应站在层门外等候。
9.升降机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,如遇特殊情况,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,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。
10.严禁任何人搭乘升降机。
11.多班制运行时,安全管理或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前后应办理交接班手续。
12.工作期间要集中精力,不准边操作边做其他无关的事情,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。
13. 爱护设备,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清洁、整齐。吊笼顶部除升降机自身设备外,不得放置其他物品。
14.禁止一切对升降机安全开关的短接或拆除行为。严禁在层门或吊笼门开启状态下运行。
15.出现故障时,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检修、调试、拆换电气元件和机械零件。应及时报告单位设备负责人,由设备负责人通知检修人员检修,并协助检修人员工作。
16.升降机使用完毕后,应将其停在下端站并锁好层门。操作人员离开前应将操纵钥匙转换至停止状态,并将钥匙随身带离。
17.层门钥匙(简称三角钥匙)由设备管理部门保管,操纵钥匙由管理或操作人员保管,三角钥匙宜与操纵钥匙分开存放。不得出借操纵钥匙、三角钥匙给无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来操纵和使用。
18.一旦发生事故,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,停止升降机的运行,切断电源,救助伤员,保护现场,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,等候处理。 |